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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改革岂容地方另立“规矩”

时间:2017-02-16 09:42

 

为深入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国家陆续取消、下放一大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活跃人才市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但是个别地方无视国家政策,在重大改革事项上公然出台“红头文件”与国家统一部署背道而驰,甚至叫嚣“地方有地方的规矩”。

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在中国这样面积大、人口多、情况复杂的国情面前,每一个进步和每一项改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的,如果个别地方“另类规矩”,则会导致政令不畅,严重影响国家整体的发展规划。

揆诸现实,除了个别地方在职业资格许可方面明目张胆与简政放权的潮流逆势外,还有在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各地更是五花八门。诚然,各地情况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注重创新,但是尊重地方实情并不能成为地方为了维持自身利益而置国家统一部署于不顾另类“规矩”。顶层设计上、地方承接职能上、督查问责上要“细”“远”“常”。

顶层设计要落“细”顶层设计不仅仅是将重大改革的事项和盘托出,还要注重细节,通盘考虑各地实际,告知全国各地为什么改,怎么改,改到哪。一是要细化到可操作。目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是如火如荼,有些上级政策仅仅只能是“纸上谈兵”,停留在理论上的美好蓝图和愿景,导致基层在实施过程中无所适从,左右为难。因此顶层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调研、协调各方、听取意见,改革之后要作出相应安排,防止制度承接脱节,让顶层智慧真正成为指导地方改革的有力有效的指挥棒。二是要细化到可评估。由于条件限制,现阶段很多改革依然是“摸着石头过河”,还是处在“试错”阶段,这就要求能科学评价改革成效的方法。在顶层设计上要将改革事项的后续评估加以量化,加大对改革的指引力度和把控力度,谨防改革“出轨”“走偏”。三是细化到可监控。改革不能随意,更不能随便,想到哪,改到哪,改革需要时间表、路线图,需要按照计划实施,不能过激、也不能过慢。要层层深化,定期汇报、通报改革进程,严密监控改革事前、事中、事后,确保繁重的改革任务全程可控、可观、可调。

承接职能要重“远”。改革就是“刮骨疗伤”,就是“割肉”,地方政府要深谙“舍得”之道,“深谋远虑”承接好各项改革事项和权力下放。一方面要“深谋”。对于承接下发的权力要及时补充力量,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及时到位,要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本领。同时要考虑如何利用承接的审批权力和事项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要将审批权力转变成为审批服务,为企业做好服务就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软环境和投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远虑”。改革开放以来成绩举世瞩目,但是也夹着这衍生的恶习、恶政,现价段的全面深化改革就是是改掉弊制。短期来看,虽会导致地方发展产生阵痛,但是长远来讲,就是为了可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政府一定要勇于“舍”,以壮士的勇气砍掉自己过度管控市场的手腕,理清政府和市场的良性关系。

督查问责要抓“常”。地方政府另立“规矩”就是不守规矩的表现,要加大督查力度,坚决刹住各自为政、干扰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良风气。一是落实改革主体责任要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改革的关键,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要将改革任务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将其落实到地方一把手头上,作为主体责任,常抓常严,久久为工。二是督查改革落地要实。改革任务纷繁复杂,要确保改革事项真正落地生根,惠及群众,就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回头望”等方式,实地考察、考评,切记花架子、走过场。三是推进改革见效要狠。改革要见效离不开严厉的追责问责,对于一心抓着既得利益不放手、与民争利等部门和干部要坚决追究责任,处理一批拦在改革路上的绊脚石。

(作者:曾博文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政府)
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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