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民主惹得祸?
- 时间:2008-06-03 09:12
民政部最近表示,经过多年实践,我国村委会选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贿选、暴力选举等不正当行为或非法行为也进一步增多。(村委会选举发展良好 但非法行为增多)
基层政权司农村工作处刘副处长指出,主要违法选举行为有“拖延、不组织选举,任意指派、任命村委会成员和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有私填、涂改选票,聚众扰乱投票场所,抢夺或撕毁选票、损坏选票,焚烧票箱、殴打投票人;有买卖、伪造选票,威胁、利诱、限制选民投票,拒不交接村委会工作。有的地方,村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参与竞选活动现象有所抬头,为保自己人竞选成功,采取恐吓、监视、跟踪,甚至雇凶打人等行为,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违法选举行为可谓花样繁多、琳琅满目,令人叹为观止。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违法选举?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种种违法行为不是光靠立法就能解决的,其根源在于农村基层干部手中集中了太多的资源,他们通过出售村集体土地等获取大量的资金,却用来中饱私囊。……要彻底解决问题,应该把村里涉及产权交易等重大经济行为的权力从村委会分离出来,交给由国家派到村里的社会工作者(或称村干事)。社工作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由政府发工资,监督并协助村长管理村务,负责管账。村长领导的村委会则专门负责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只有当村干部的手里干净的时候,村委会的选举才能变得干净。”
看了杨副主任的解决办法,笔者认为,只有八个字能准确评价:“釜底抽薪,因噎废食。”上面这八字在很多人看来是矛盾的:前四个字是积极的褒义词,一般形容效果良好;后四个字是消极的贬义词,一般形容因为非常细小的担心而放弃了更大的作为。但在此结合起来正好说明了杨团女士观点的矛盾性。
釜底抽薪说明解除村委会主任权力对于消除非法选举的效果显著。“只有当村干部的手里干净的时候,村委会的选举才能变得干净。”村委会主任手中的权力越大,人们越会看重这个位置,反之亦成立。当村主任报务员没有任何权力时,还有谁会参加选举、追逐竞争村主任这个位置?人们冥思苦想、不惜代价要获得村主任这个位置,说明村民自治的发展过程中,村主任获得的权力越来越大,乡镇及其他上级政府对村务的干涉正在日渐减少。如果选举产生的村主任完全是上级政府的傀儡,或者完全被村支书压制而不能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村民们还会有积极性参与选举?
因噎废食说明解除民选村主任权力以达消除非法选举的不可取性。民主是个好东西,这一点现在怀疑的人越来越少了。之所以形成这样一种共识,与村民自治在中国取得的进展有很大关系。今年六月在华中师范大学召开的纪念《村组法(试行)》二十周年国际学术演讲会上,官方、学者、农民等各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充分肯定了民主对于乡村治理、中国政治改革的积极意义。通过上级委派社会工作者以国家公务员身份管理乡村事务,消解村干部权力,无疑会使乡村治理发生相当大的退步,甚至倒退到过去行政村附属于乡镇政府的地步,使农村治理行政化。应当说,这种做法是对我国村民自治实践的一个否定。
应当承认,在我国村民选举中的确存在大量的非法选举,但更多的是合法选举。这一点,从村民们对待村选举的高涨热情中可见一斑。粗俗一点,完全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如果因为这些非法选举而解除了村干部的管理权,相信村民们是不会答应的。
非法选举的大量存在,说明我国的民主进程才刚刚开始,民主规则还非常不完善,群众的规则意识还比较欠缺。但绝不可把村干部权力过大当成根本原因。事实上,村干部权力过大还说明权力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公民社会发育还不成熟、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参与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于村干部权力过大,只能通过宪政制度、民主治理来不断加以限制。
民主是一条不归路,被动员起来民众只能通过规则来引导,而不用开倒车的办法火上浇油压制民众的民主愿望。当有一天民众突然发现他们选举上来的村官有名无权时,愤怒的火焰恐怕既不是杨团女士愿意看到的,也不是她一人能扑灭的。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作者:陈国申
日期:200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