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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不一定好,但一定很贵

时间:2009-07-10 09:05

 

 

    在部分人中一直流传着对西方民主的幻想。大家总认为,很多中国的问题,只要用西方民主的方式就可以解决。殊不知,直到今天,西方民主本身依然有很多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存在。而用一个本身存在问题的方法来解 决问题,其实本身就会产生问题。

  先不讲西方民主的本身问题,而从经济角度来看看它实现的前提和条件。廉洁和高效是任何政治体制追求的目标。高效是一种相对概念,同时只有在效率追求的目标正确的前提下,高速的效率才有正面意义。而正确的检验是要通过一段历史时期才能加以完成的。所以,所谓的高效,是无法立竿见影地存在的。这样,廉洁就成了相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十分合乎逻辑而又显而易见的评价标准。

  但是要完成廉洁的目标,仅有监察和惩罚机制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在体系上实现经济利益的均匀分配。换句话说,就是游戏规则要保证游戏参与者获得一定的和基本符合其预期的利益。西方民主政治规则也是如是。因为不这样做的话,大家就没有参与的兴趣并保证参与时的公平性。

  那么,比如德国宪法又是如何来保证民主游戏的公平的哪?

  主要是分为两个层面:即私人和国家两个层面。

  个人层面主要是两种,党费和政治献金。作为党员交的党费是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的。这是一种可以预期的和公开的党派收入账目。而政治献金是隐性的,国家通过法律仅仅要求其做到专款专用。

  在国家层面,联邦政府会通过《德国政党法》,在任何一次选举之后对参加选举的政党以现金形式加以补助。而在德国,一般每4到5年有4次正式选举:基层选举(选举市议会议员)、州选举(选举州议会议员)、联邦大选(选举联邦议会议员)和欧洲大选(选举欧洲议会议员)。《德国政党法》明确了两种补助方式:按照获得选票数的补助以及按照选举结果的补助。按照获得选票数的补助十分容易理解,就是国家对每一张选票补助一定钱数。谁得到的选票多,谁就能从联邦拿到更多的钱。按照选举结果的补助是基于“国家”对选举结果的考量来做出的,实际上是一种不明确的模糊性规定。

  而这一制度的问题又在哪里?

  个人认为,主要是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和人才的浪费。

  先说资金浪费。选举过程的成本,包括选举场地租用、人员成本、选票的印制和回收等等,其实并不大。但是,如果既能保证有足够的反对党来参加选举,而这些反对党在接下来的数年中有足够的经费维持其基本运作,又能保证通过选举上台的反对党领袖有足够的经济收入使其上台之后能够维持基本的廉洁,国家就必须投入大量的税收收入给反对党。而其结果是,西方民主制度能保证的,仅仅是在大众媒体中存在不同于政府政策的声音。但是这一制度却不能保证反对者的声音是合理的或者符合大众利益的,因为有党派利益的存在;同时也不能保证反对党上台之后会遵守它曾经做出的任何承诺。再加上前面说的党费收入在国家税收方面的损失,西方民主其实是十分昂贵的。

  另外,人才的浪费也是非常严重的。德国一共有六个主要政党:基民盟、基社盟、社民党、自民党、绿党、左翼党。如果每个政党都希望在关于国家大政的外交、财政、经济、国防、文教等等方面能够提出自己的和有一定说服力的主张的话,每一个政党都需要在上述领域有自己的专家组。这样才能从自己政党的利益出发,提出某一明确的主张。同时我们要看到,德国宪法是明确了政党利益的合法性的。议会政治在宪法上就是政党政治。这样一是人才浪费,二是无谓的内耗。

  所以,如果我们认为很多中国的事情可以用外国的方法解决,我们就必须了解外国人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客观条件。

  而有政党利益的存在,就难说政见的公平和合理;同时有反对党的存在,就必然要求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现在问题不仅仅是,我们是否有足够的钱。

                                               来源:光明网
                                               作者:刘阳

                                               时间:20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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