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6.6%
- 时间:2009-01-08 16:48
从山东省委政法委获悉,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去年山东省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在较高基数上进一步上升,达到了 96.6% ,比上年上升了 0.2个百分点。
山东省综治办会同省统计局在全省开展了2008年度群众安全感调查,以 2008年国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为载体,在全省96个县(市、区)抽取样本 23400个,取得了翔实准确的调查结果。
从调查情况看,去年山东省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保持了较高水平。调查显示,群众认为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有明显好转和好转的占83.5% ,认为和以前一样的占14.5% ,认为比以前差的仅占2% ;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认为“铁路车站码头”和“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复杂场所治安情况较差的群众占比分别从上年的3.3% 和 2.9% 减少为1.58% 和 1.62% ,认为“学校周围”和“ 大企业周边”治安差的群众占比分别由上年的 1.4% 和 1.1% 减少为 1.29% 和1.05% ;在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中,治安问题的位次由上年的第三位下移到第四位。“医疗问题”取代“社会风气问题”成为群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
来源:大众日报
2009-01-07